河南查扣假冒烈酒货值149795元,该男子获刑2年半

作者:烈酒商业观察 更新时间:2022-11-29 06:45 阅读:257

近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仿冒知名烈性洋酒案件,一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并处罚金7.5万元。


河南查扣假冒烈酒货值149795元,该男子获刑2年半


被告人任某闯为邓州市本地人,他因涉嫌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于2019年6月19日被刑事拘留。


邓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4月份以来,被告人任某闯伙同他人在邓州市构林镇袁岗社区的出租屋内,将从网上购买来的芝华士、人头马、马爹利等品牌洋酒的标签、瓶塞、酒盒、空酒瓶、假原酒等原料加工生产成成品假冒洋酒,通过微信、QQ等方式销售。


2019年6月18日,在出租屋内,警方当场查扣假冒洋酒芝华士12年1瓶,人头马VSOP44瓶、尊尼获加红牌12瓶、马爹利XO48瓶、马爹利名士20瓶、芝华士新境12年23瓶,经上海精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和北京精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确认,上述产品系假冒注册商标、厂名及厂地的商品,依据提供的市场零售价格证明,上述被查扣的假洋酒共价值14979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任某闯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被告人任某闯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条款,法院判决被告人任某闯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按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五千元。


文章来源: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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