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标签上的进口商竟是“凭空杜撰”,一商家被判10倍赔偿

作者:WBO葡萄酒商业观察 更新时间:2022-08-28 00:42 阅读:682

文 | WBO团队


编 | Ymay


一名消费者在拼多多一商家处花6361.64元购买了7款共42瓶葡萄酒与白兰地后,竟然发现其中有4款酒背标上的进口商压根不存在,遂将商家告上法院,获得了十倍赔偿。


01


消费者购买7款葡萄酒与洋酒


发现4款酒的进口商不存在


根据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披露,肖某某因生活消费及中秋送礼所需,于2021年9月5日在齐齐哈尔市龙沙区辉健食品商店经营的拼多多网店“传承文化科技”购买了一批法国AOC级别的干红与贵腐甜白葡萄酒,共36瓶,还购买了2瓶XO白兰地,4瓶干邑,一共7款酒,合计支付6361.64元。


葡萄酒标签上的进口商竟是“凭空杜撰”,一商家被判10倍赔偿


从几款酒的品名来看,这些酒应属于原瓶进口。但在肖某某收到货之后,发现两款葡萄酒木塞显示“酒庄装瓶”,但瓶身却显示“酒商装瓶”,这让肖某某对所购商品的真伪性起疑。


经查询,肖某某发现上述这款葡萄酒,以及另一款葡萄酒与一款白兰地标签所标示的进口商“广州致禾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并不存在。此外,还有一款葡萄酒的进口商“佛山市新时力贸易有限公司”经查询也不存在。


肖某某再仔细查看剩下的两款葡萄酒与一款白兰地,发现这三款酒瓶瓶身背标没有标示中国进口商。


肖某某通过拼多多消息向卖方询问所购酒是否为正品,并要求卖方提供检验检疫证明,结果卖方拒绝提供,也不对原告提出的酒瓶瓶身标示装瓶地址与木塞标示装瓶地址不同的问题作出解释,并认为是原告在找茬。


02


法院一审判决商家十倍赔偿


肖某某于2021年9月16日通过12315平台向龙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被告销售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酒,结案反馈内容系龙沙区辉健食品商店主体地址经营异常。


2022年1月,通过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肖某某发出了答复书显示:未查到“广州致禾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的记录,无“佛山市新时力贸易有限公司”相关在营信息。


此后,肖某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退款与十倍赔偿。龙沙区辉健食品商店并未出庭答辩,对肖某某提供的证据也并未质证。


根据审理,法院认为上述4款将不存在的公司写在进口商一栏中的葡萄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对剩余3款产品,原告未提供充足证据证明涉案产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故对原告的此项主张不予支持。


葡萄酒标签上的进口商竟是“凭空杜撰”,一商家被判10倍赔偿


基于此,法院一审判决龙沙区辉健食品商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肖某某退还货款3006.05元,并支付货款十倍的赔偿金30060.5元。


03


业内人士:伪造进口商行为属造假


就此,北京奥比安贸易有限公司运营负责人李铮指出:这种进口公司子虚乌有的行为,实际上就是在造假。


“无论背标是进口商本身还是委托第三方报关的,这个位置是必须要有相关信息的,如果错了,卖方要承担责任的,进口公司和报关行不可能冒这种风险。”李铮说。


那么,有无可能是葡萄酒经销商为规避客户通过背标进口商联系方式绕开自己,从而铤而走险呢?李铮认为这种概率也非常小。


“进口商在报关时,可以找一个第三方公司代报关,提供资料时提供双抬头,背标则写那个与葡萄酒交易毫无关联的公司为进口商信息。这种方式许多大品牌都使用过,完全没必要为此去触犯法律。”李铮说。


注:部分内容来源于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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