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惊雷!谈新电商法对微商的影响

作者:酒人老郭 更新时间:2022-12-06 22:00 阅读:491

新电商法的出台,


并不是微商的催命符,


而是微商的救命稻草!


我们的朋友圈里总会有这么一种微商,每天都在秀今天出了多少单,新加入了多少个代理,去哪里旅游。


他的大部分朋友圈都是虚假的,假装自己很赚钱,产品很好,销量很高。


那些照片很容易看出是经过app合成而来的,或是用自己的小号设计的对话,高调宣扬虚假的信息,让不少想赚钱的人掉进坑里。对待这种微商,我们的唯一办法就是拉黑删除,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但从明年起,这种情况终于要改变了!因为,电子商务法终于要落地了!


2018年8月31日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67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电子商务法。


电子商务法确定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刻,对于所有的电商人都是一声惊雷!


新电子商务法对微商的影响主要来自两方面:


1.新电子商务法将微商从业者、直播卖货、网红卖货等各种通过互联网从事销售商品与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定义为“电子商务经营者”。


2.微商企业端未来会逐渐被定义为“电商平台”。


一声惊雷!谈新电商法对微商的影响


其中有三点是重点:


1、必须进行登记,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都需要营业执照,如果是跨境电商,那么需要办理采购国及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


2、需要缴纳税务,偷税漏税需承担刑事责任;


3、保障买方权益,买家有法可依。


刚看到这个《电子商务法》时,可能很多微商人就开始心慌慌了,觉得自己没活路了?


但仔细分析法规,我们发现,《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对于微商的整体发展其实是利大于弊。


一路走来的微商


微商的发展其实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野蛮生长期,大概出现在2012年前后。那时我国刚刚开始出现微商,还是个新奇玩意,没人管,发展空间大。只要有手机,有微信,能发朋友圈,做微商就能赚到钱。


13年前后由于淘宝出台了一个政策,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在淘宝上做a货的那批人,就从淘宝转向了微信,所以最早在微信朋友圈里卖货的都是什么包包、手表。基本都是从淘宝转移来的卖假货群体。


这一阶段在2014年发展至顶峰。


第二阶段出现在14年前后,这个时候开始有人意识到自己一个人卖能找到的顾客太少了,不如招代理吧,代理找好买家以后,自己再发货。于是一个个大型的代理团队出现了。


其实最开始代理制度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在发展中逐渐变味了,变成了金字塔式的分销机制,从一起赚钱变成了赚代理的钱。而超过了三层的分销层级,又触及到了传销的雷点。再加之发生多起黑心微商案件,国家开始对于微商进行整治,社会舆论对微商也多为负面意见。


第三阶段则是出现在2016年左右,很多微商意识到以往的模式行不通了,如果一直销售三无品牌产品,顾客只会越来越少,路也只能越走越窄,到最后只能散伙。再加上开始有传统企业进军微商,微商行业开始改变。


很多微商开始经营自己的品牌,采取了注册公司、登记营业执照、产品送往国家检测局检测等等措施,品牌意识开始逐渐成为行业共识,这个时候,微商就进入了品牌时代。


第四阶段就是现在,也就是我们说的社交电商时代。


我们谈微商的过去,说的就是前三个阶段。在这三个阶段里,政府对于微商的重视程度一直不高,所以电商法一直落后于市场。法规对微商没有足够的约束力,是行业内问题频出的一个重要因素。


新电商法对于微商的冲击


目前来看,新电商法的出台对于微商的影响是中长期的:


1.卖假货、次品的微商会越来越难做;


2.只停留在招商思维层面的微商会越来越难做;


3.能够超越招商思维,具备产品力和运营力的微商会越来越好做;


4.不合规的微商会被规范运营的微商企业加速整合。


而这些影响则会促使微商行业的发展趋势出现一个极大转变:


1.挤压和逐步淘汰不规范、卖假货、玩各种招商术来剪羊毛的微商,而重视品牌、重视运营、重视产品、重视平衡代理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的微商会迎来发展机遇;


2.越来越多的微商代理需要注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做微商,更多的代理因为创业成本、政策风险的加大,反向增加了代理的出逃成本和放弃成本,会促使代理趋于踏实卖货、踏实学习成长、踏实的忠于微商品牌;


3.由于部分微商只重视招商,而对运营和产品管理缺乏重视,在新电商法落地后将逐渐缺乏业绩增长动力,重视运营、产品和品牌的的微商企业将迎来几波收编其他的微商团队的红利期;


4.国家层面正式将微商纳入新电子商务法的管辖范畴,是对微商的正名,接下来3年内,微商从业者将会暴增,大量的徘徊者和观望者将放下身段、偏见和纠结,会陆续进入微商领域就业;


5.由于新电商法中为买家的维权提供了保障,并且不允许评论、反馈造假,因此将促使社会舆论提升对于微商的整体评价,也有利于提升买家对于微商品牌及其产品的信任度。


正在越来越好的微商


自从新电商法出台以来,舆论普遍是唱衰微商,觉得微商要凉。因为在他们心里,微商还是那群卖假虎、卖次品、虚假宣传、作风浮夸的小丑。


尽管新电商法对微商提出了一系列整改要求,但那些要求,最终都是为了促使微商行业的良性持续发展。


但是真正做微商的人心里都清楚,如今的微商早已不是过去的微商了。自从进入品牌时代以后,强调品牌意识的微商已经成为了行业主流,只是仍有少部分无良微商卖三无产品,几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事实上,那些混在合规微商里滥竽充数的“老鼠屎”们,已经成了合规微商们的心头刺。正是因为他们的存在,才使得合规微商们迟迟无法获得社会舆论的认可,客户在购买产品时才会游移不定,很难对品牌有信任感甚至成为忠实粉丝。


对于很多正经的微商品牌来说,自己是良心做事,卖良心产品,但社会舆论却还是不饶过它们,总是一竿子打死一船人,产品良心却得不到顾客信任,他们也觉得自己很委屈。


而新电商法的出台,对于优质微商品牌正是福音。当滥竽充数败坏微商名声的“老鼠屎”们被清理掉以后,优质微商们就得到了正名,迎来了出头之日。


此外,新电商法也会促使微商重视品牌的后期的操盘运营,而不是一味重视前期的起盘招商,进而使得更多微商品牌可以做大做久,培育出更多老字号品牌。


拓展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发布


8月31日最终通过的电子商务法共七章89条,主要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与电子商务促进和法律责任这五部分做了相应规定


当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对刚刚通过的电子商务法总结了八个突出亮点。


一是严格范围。


因为电子商务具有跨时空、跨领域的特点,所以电子商务法把调整范围严格限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限定在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因此对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对利用信息网络提供的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方面的内容服务都不在该法律的调整范围内。


二是促进发展。


电子商务属于新兴产业,因而电子商务法将支持和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摆在首位,法律对于促进发展、鼓励创新做了一系列的制度性的规定。


三是包容审慎。


目前中国电子商务正处于蓬勃发展的时期,渗透广、变化快,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在立法中既要解决电子商务领域的突出问题,也要为未来发展留出足够的空间。电子商务法不仅重视开放性,而且也更加重视前瞻性,以鼓励创新和竞争为主,同时兼顾规范和管理的需要,为中国电子商务未来的发展奠定了体制框架。


四是平等对待,电子商务技术中立、业态中立、模式中立。


在立法过程中,各个方面逐渐对线上线下在无差别、无歧视原则下规范电子商务的市场秩序,达到了一定的共识。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平等地对待线上线下的商务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五是均衡保障。


这些年的实践证明,在电子商务有关三方主体中,最弱势的是消费者,其次是电商经营者,最强势的是平台经营者,因而电子商务法在均衡地保障电子商务这三方主体的合法权益,适当加重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第三方平台的责任义务,适当地加强对电子商务消费者的保护力度。


六是协同监管。


根据电子商务发展的特点,电子商务法完善和创新了符合电子商务发展特点的协同监管体制和具体制度。法律规定国家建立符合电子商务特点的协同管理体系,各级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没有确定哪个部门是电子商务的主管部门,根据已有分工,各自负责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监督、管理的工作。在这样的情况下,监管的要义就在于依法、合理、有效、适度,既非任意地强化监管,又非无原则地放松监管,而是宽严适度、合理有效。


七是社会共治。


电子商务立法运用互联网的思维,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决定性作用,鼓励支持电子商务各方共同参与电子商务市场治理,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经营者、电子商务经营者所形成的一些内生机制,来推动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这样的社会共治模式。


八是法律衔接。


电子商务法是电子商务领域的一部基础性的法律,其立法中针对电子领域特有的矛盾来解决其特殊性的问题,在整体上能够处理好电子商务法与已有的一些法律之间的关系,重点规定其他法律没有涉及的问题,弥补现有法律制度的不足。


现在唱衰微商的人,


未来一定会被微商品牌们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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