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闪闪伴茅台(红星闪闪钢琴曲)

作者:酱酒之家 更新时间:2022-09-09 15:33 阅读:909

关注茅台酒的客人都知道,茅台酒有“五星”和“飞天”两种商标,常常会有人问哪种好?大多数人认为飞天更好。但是实际上它们的品质是一样的。那哪个最先开始使用呢?当然是“五星”咯,今天小编就和大家来聊聊历经半个多世纪,仍然闪闪发亮的“五星”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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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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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商标作为被打磨了半个世纪的产物,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说起“五星”图案,是指绘有五只尖角并以五条直线组成的图形,其最初来源于天文现象。而在中国古代,五星图案常用于“五行”。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五星”图形被赋予了新的象征,出现在国旗、国徽中。而茅台酒的商标选择红色的五角星,意为遵义会议、四渡赤水的长征精神永放光辉。它既符合中国古代“五星”的美学标准,又具有新时代的历史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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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商标上的两个组成部分齿轮和麦穗高粱,代表了各行各业的大团结。它们环绕五星,凝聚了那个时代人们的信仰,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整个图形在红色和金色的互相衬托下,更体现出我国传统、吉祥、喜庆的民族色彩。整体显得庄严华丽、简洁而不单调,雍容而有气势。见证着新中国成长起来的贵州茅台酒,采用“五星”商标,再次与新中国融为一体。


“五星”的变迁


而我们今天看到的五星商标却经历了波澜起伏的“人生”。1951年,正式建立地方国营茅台酒厂后,茅台酒外销范围主要销往港、澳及东南亚地区,部分进入苏联和联邦德国市场。公司依法申请注册茅台酒的商标,由于一些客观的因素,直到1954年6月,地方国营茅台酒厂生产的贵州茅台酒商标正式注册,名称为“金轮”牌,也称为“ 车轮”牌,这便是“五星”商标的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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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1月,“金轮”牌商标在香港、澳门、新加坡、马来西亚及东南亚地区分别进行注册,销售逐步遍及五大洲。但一些外国政客把它视为政治商标,茅台酒在出口时受到了阻碍,由此结束了“金轮”商标茅台酒的对外出口,此后仅在国内销售。


1982年至1983年是内销茅台酒包装变革的重要年代,在那个时候,经工商部门批准,将“金轮”商标正式更名为“五星”商标,从此开始了“五星”时代。随着中国国力的日益增强,出口环境也逐渐发生了变化,“五星”商标又逐渐开始在国外销售。


而在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五星商标也在不断地改善细节特征,进行美术修整,这才使得今天的“五星”商标如此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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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之三最


如今的“五星”商标如一位古稀老人,有着丰富的人生阅历。


它的一生有三最,第一最:它是存在和使用时间最长的商标;第二最:该商标是使用过最多品种的酒瓶;第三最:它是瓶身包裹棉纸时间最长的茅台酒。


“五星”商标是诞生在一个特殊年代的产物,无论早年的“金轮”还是今天的“五星”,都凝聚着那个年代的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五星商标是时代的记忆,也是茅台发展的见证。它与茅台酒一样,醇厚甘美,芬芳四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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