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尔多葡萄酒的分级制度,波尔多迈向现代的法定葡萄酒区制度

作者:前沿葡萄酒 更新时间:2022-08-22 10:58 阅读:476

18世纪时,酿自波尔多港附近许多葡萄园的酒纷纷经由英国、爱尔兰、荷兰、德国及丹麦酒商销售。他们之间建立起一套高获利且组织良好的行销制度,不但安然度过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冲击,其中重要的制度甚至仍沿用至今。或许这些酒商最大的贡献,就是将波尔多地区的葡萄酒依价格分级,做成一份评级表。这是应波尔多商会的请托,将波尔多酒加以分级列出,以参加1855年在巴黎举行的万国博览会;表中包括了梅多克及梭甸丽区最好的酒庄,以及贝沙克-雷奥且酒区的欧布赖恩酒庄等。这份1855年制定的分级表除少部分稍作更动外,目前仍持续使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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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至今,有两个对波尔多法定产区制度影响极大的重要人物。第一位是已逝世的罗斯柴尔德-菲利浦(Philippe de Rothschild),他是波亚克(Pauillac’)酒区慕东-罗斯柴尔德酒庄(Chateau Mouton-Rothschild)的主人。罗斯柴尔德是第一位采用“酒庄自行装瓶”方式的人,而不是依循惯例将初酿酒卖给酒商,再由酒商负责使其成熟与装瓶。罗斯柴尔德深谙市场行销策略,他将产自别处葡萄所酿成的普通酒冠上自家酒庄慕东一卡德(Mouton-Cadet)的酒名销售,结果大卖现在慕东-卡德酒已是波尔多酒区最有名的葡萄酒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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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位是有“现代酿酒学之父”美誉的艾米尔·佩诺德(Emile Peynaud)教授他许多突出的贡献大多在于解析葡萄与葡萄酒在处理上易犯的错误与陷阱;同时他也成功地将葡萄酒的筛选分级观念再度普及化,让酒庄们将最好的酒分装出来,将次等酒以“副牌酒(second wine)”的方式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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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是由律师改行担任酒评家的美国人罗勃·帕克(Robert Parker),其贡献不亚于前两位。他在1978年发行他的第一本杂志《葡萄酒拥获者》(Wine Advocate),首创以50-100点数为葡萄酒打分数。1993年时,该杂志的订户已达2.8万位,主要是美国读者。如果没有帕克定下这套广为大众接受的计分方式,许多过去默默无名的波尔多酒恐怕无法拥有今天的国际知名度与高身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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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著名的日记体作家萨缪·佩皮斯在1663年喝到一瓶来自梅多克区欧布赖恩酒庄(ChateauHaut-Brion)好酒。这也是英文文献首次提到酿自单一葡萄园的葡萄酒。感谢关注前沿葡萄酒,希望阅读我们的文章能带给您启迪或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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