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秘茅台酒厂“荣和”烧房旧址

作者:酱酒之家 更新时间:2022-08-17 09:53 阅读:734

文化遗产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形成的瑰宝,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茅台酒作为中国酱香型白酒的典型代表,在历史发展进程中,不仅形成了天人合一的酿制技艺,也遗存下一批珍贵的文化遗迹和历史物证。


2013年,以“成义烧房”烤酒房旧址为代表的十处酿酒工业遗址——“茅台酒酿酒工业遗产群”获批成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6年,以“荣和”烧房茅台酒商标为代表的十五件重要物证分别被认定为国家一级、二级、三级文物。


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见证了茅台的历史源起、峥嵘岁月和百年传承,它们是茅台厚重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为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加大文物宣传,2019年,我们将开设专栏,重点选取公司部分文物建筑和等级文物进行宣介,敬请关注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茅台酒酿酒工业遗产群介绍


“荣和”烧房旧址



探秘茅台酒厂“荣和”烧房旧址


文物简介


“荣和”烧房旧址包括烤酒房、踩曲房和干曲仓系列建筑,生产体系较为完整,位于现茅台酒厂制酒一车间内,始建于清光绪五年(1879年),为全木或砖木式结构、台梁式小青瓦顶,总面积约380平方米,1935红军长征途径茅台时,曾在此驻留,是茅台酒厂现存最老的生产厂房。



探秘茅台酒厂“荣和”烧房旧址


“荣和”烧房旧址老照片


文物档案


①1879年建,名为“荣太和” 烧房;


②1915年,改名“荣和” 烧房;


③1951年收归组建茅台酒厂;


④1954年改建为茅台酒厂制酒一车间生产厂房;


⑤2003年公布为遵义市文物保护单位;


⑥2013年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⑦2017年入选国家十大工业遗产旅游基地;


⑧2018年入选第二批国家工业遗产。


文物历史


“荣和烧房”原名“荣太和烧房”,设立于清光绪五年(1879)。由当时仁怀县富绅石荣霄、孙全太和“王天和”盐号老板王立夫合股开设。根据股东名字和店名各取一字,名为“荣太和”。



探秘茅台酒厂“荣和”烧房旧址


烧房初期,由孙全太掌柜,三家分别按股提取利润。1915年,仁怀县分为习水、仁怀两县,孙家距茅台较远,又忙于在家乡习水扩充势力,遂辞去掌柜职务,烧房由石荣霄负责经营。后孙全太为了收回投资,以石荣霄账目不清为由,提出诉讼,经仁怀县裁决,由石荣霄以二百两银子作股金和股息退给孙全太。于是,“荣太和烧房”也就更名为“荣和烧房”。



探秘茅台酒厂“荣和”烧房旧址


“荣和”烧房干曲仓


几年后,另一股东王立夫病死,烧房实际已落入石荣霄之手,石荣霄本姓王,后为石家养子,王立夫死后,石乃还宗复为王姓。1949年,“荣和烧房”由石荣霄后人王丙乾继续经营,窖坑由两个增加到六个,生产能力达12000多公斤,但由于管理不善,年产量只有5000公斤左右。



探秘茅台酒厂“荣和”烧房旧址


1915年,由“成义”、“荣和”两家烧房以“茅台造酒公司”的名义共同送展的茅台酒荣获巴拿马国际金奖,后来两家烧房为金奖的所属争执不下,互不相让,官司从县城打到省署。1918年,贵州省省长刘显世裁定两家烧房共享荣誉,两家均可在商标上共用获奖名称,才算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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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和”烧房踩曲房


1951年2月21日,“荣和烧房”老板王丙乾因通土匪罪被仁怀县人民政府判处死刑执行枪决,烧房即停止生产。1952年10月4日,仁怀县财经委员会决定将没收的“荣和烧房”(含厂房、土地1753平方尺、灶1个、窖6个、骡子1匹)估价500万人民币旧币(折合人民币新币500元)划拨给茅台酒厂。



探秘茅台酒厂“荣和”烧房旧址


文物现状


“荣和”烧坊干曲仓、踩曲房旧址于2016年完成文物修缮和文物维保工程,存续情况良好,“荣和”烧房烤酒房旧址存在局部漏雨浸水等问题,将于近期进行维保修缮。


目前,我们对“荣和”烧坊干曲仓、烤酒房已开展了基础的文化布局工作,主要是历史时期茅台酒制酒、制曲生产工用具、原辅料的展陈。



探秘茅台酒厂“荣和”烧房旧址


下一步,公司将继续挖掘茅台酒的文化内涵和历史积淀,加大文物遗产整体保护和展示利用,让其成为展示和体验茅台酒酿制技艺、展现茅台酒深厚历史文化重要载体和窗口,让文化茅台在这些历史工业遗迹映照下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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