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1日,上交所对金枫酒业(SH 600616)股东顾鹤富予以公开谴责:
经查明,顾鹤富作为公司股东,在所持公司股份降至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下时,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且未履行相关限售义务,超比例违规减持占公司总股本的 1.855%,违规情节严重。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2019 年修订)》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1 条、第 3.1.7 条、第 11.9.1 条等有关规定。
对于本次纪律处分事项,顾鹤富回复无异议。上交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顾鹤富予以公开谴责。
2020年年报显示,金枫酒业的主营业务为黄酒、食品销售及其他,占营收比例分别为:98.01%、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