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民卖假茅台、假奔富623万元被判刑,闲鱼和淘宝是主销平台

作者:WBO葡萄酒商业观察 更新时间:2022-09-01 10:42 阅读:387

三名农民在闲鱼、淘宝销售假冒奔富葡萄酒和茅台酒,同时卖给老乡。日前,三人二审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共罚款人民币205万元。


三农民卖假茅台、假奔富623万元被判刑,闲鱼和淘宝是主销平台


1


两人合谋销售假奔富,被捕后相互指责对方为始作俑者


根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20)京03刑终695号描述:出生于1986年的杨平曾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于2012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他与来自山东阳谷县的农民赵国辉曾在一家饭馆共事。


据杨平供述:2017年初,赵国辉开始销售假酒,并借用杨平弟弟杨洋的车拉货。2018年春节后,赵国辉邀请杨平共同销售假酒,于是二人在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和通州各租了一间仓库堆放假酒。


杨平称假酒由赵国辉采购,并在闲鱼上销售。奔富酒的进价是60元至80元一箱,对外出售价格120元至170元。自己负责贴标、搬货、送货,杨平有时还把假酒卖给老乡,总共售出200箱左右。忙不过来时,自己还叫两个表弟帮忙搬货。


而赵国辉早在2017年10月就在淘宝上开了一个网店销售葡萄酒,后由于假酒利润更高,于当年开始涉假。但鉴于淘宝打假,2018年2月就转投闲鱼。


不过,赵国辉指出是杨平在2018年5月主动告诉自己找到一批假的奔富牌红酒,量大价优,让自己从他那里进货转售。


赵国辉供述他销售了300箱左右的奔富,进价每箱260元左右,销售每箱500元至600元。


此外,杨平表弟周男在帮助杨平搬货时,也在网上销售假冒奔富赚钱。据他供述:搬酒和卖假酒一共挣了大概1000元左右。


2


三被告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共罚款人民币205万元


2018年8月底,民警展开了行动,从朝阳区十八里店乡仓库查获奔富葡萄酒6204瓶(货值金额为人民币2474352元)、茅台酒34瓶(货值金额为人民币50966元)、茅台酒包装材料39份;在通州区小北关村仓库起获奔富红酒2040瓶(货值金额为人民币995880元),在被告人赵国辉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丰家园的暂住地内起获奔富63瓶(货值金额为人民币30324元)、茅台酒133瓶(货值金额为人民币160967元)、茅台酒成套包装和空瓶一批。上述奔富葡萄酒和茅台酒的价值共计人民币3712489元。


而周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货值金额达252万余元。基于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平、赵国辉、周男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巨大,三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均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三被告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杨平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赵国辉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周男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赵国辉进行了上诉,理由为自己与杨平并非共犯,一审法院量刑过重。


经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查明:在案证据能够证明赵国辉与杨平共同经营为事实,赵国辉提起的上述不予采纳,二审维持原判。


内容源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WBO团队整理


微信扫一扫加我

加微信送福利,酱香白酒低价买。茅台镇老牌酒厂直接供货,品质保障,物美价廉,专注高性价比酱香型白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