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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酒是“唯一获得巴拿马博览会甲等大奖章”,反而被茅台说你们跟着我们说“获金奖”,大家说说山西冤不冤?
2005年11月14日,贵州茅台在《山西日报》刊发整版荣获金奖的广告,里面写到“可如今某些企业,茅台说获金奖,他也跟着说获金奖,茅台说得天独厚,他也得天独厚”字样,俨然是茅台获了金奖,汾酒是跟风胡诌。我认为山西日报的工作人员当时是疏忽了,被当枪使朝本土汾酒!不然以山西人本分淳朴的性格,绝对不会为了这点版面广告费去歪曲事实。
广告业有句话:认知大于事实。
2019年贵州茅台股份公司的净利润405亿元,山西汾酒股份是20.24亿元。要是论花钱去做广告、做公关,汾酒肯定不是对手,时间一长,茅台获得巴拿马金奖的认知逐渐被强化,相反汾酒微弱的声音被淹没。
“历史是由胜利者写的”
这句名言很多人都听过,确实在传统的时代,强者一手遮天,指鹿为马是常有的事,但是新的时代,信息的记录、存储、传播技术的发生巨变,比如区块链技术的出现,分布式的记账让篡改几无可能。今天就让我们寻找真相!
我今天打开茅台官网看对巴拿马博览会“”获金奖”的介绍
篇幅很长,实锤不多,对于获奖只有一句话“故不必再由评审团进行评比,而直接由高级评审委员会授予荣誉勋章金奖”。
这个洗地真是够“直接”,没有前戏!硬生生地给自己写了个奖。
茅台难以自圆其说的三个疑问
我们来看第一个疑问,文中列出了展品设了六个奖项,包含甲等大奖章,戍等银质奖章等,而茅台前董事长季克良在茅台工作47年之久,担任总工程师、党委书记、董事长也长达数十年,可以说是最了解茅台的人的人。在他担任常务编辑的《世界食品经济文化通览》书中明确记载,贵州公署酒(茅台酒)获得是巴拿马赛会银奖,这和1915年巴拿马博览会中国代表团团长陈琪编撰的《中国参加巴拿马博览会纪实》181页,记载了贵州公署酒(茅台酒)在巴拿马博览会上荣获银奖(Silver Medal),完全相符。
明明知道是银奖,硬是在酒瓶上印上金奖,更大肆宣传!当长江商报的记者采访茅台前董事长当年得的是什么奖时,竟然回答“到底得的是一个什么奖,并不重要...”这估计要收获嘘声一片了,到底心虚,假的就是假的,没法硬气!
而且1975年-2005年,茅台酒也没有在酒瓶上标注自己是金奖,只笼统地说获奖。
1998年山西文水县爆发假酒事件,受牵连汾酒从第一名跌落到第九名,被茅台、五粮液、剑南春超越,之后差距扩大,财大气粗的茅台胆子肥了,2005年开始公然把奖章改成了金奖!
第二个当时博览会是把酒归于农产品类,根本没有单独列酒类,更谈不上酒类获得5个金奖的说法。
第三个“摔瓶飘香”是一个传说,没有硬核史实资料证明。真是假话说了一千遍就成了“真话”。就像孩子们看多了抗日神剧一样,还真以为当时日本军人都是傻瓜弱智,殊不知真实战场上的敌我死伤比例。
总结:汾酒是“唯一获得巴拿马博览会甲等大奖章”,反而被茅台说你们跟着我们说“获金奖”,大家说说山西冤不冤?
汾酒复兴,应该怎么做呢?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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