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发布

作者:华夏酒报 更新时间:2022-08-22 23:20 阅读:978

新版《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发布


12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征求《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意见的公告”。


《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全面规定了审查条件,还特别规定“分装行为,不予生产许可”;生产许可企业原则上应具备从制曲、发酵、蒸馏、陈酿、勾调、灌装等完整生产工艺;使用食用酒精勾调的液态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其配料表应标注食用酒精,不应标注酿造食用酒精的粮谷原料等。


《细则》第二条规定“企业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或企业具有完整的制曲、发酵、蒸馏等生产场所、设施设备、生产工艺等条件,但以勾调、灌装等包装工序作为生产开始的,均属于分装行为,不予生产许可。


《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酒类名列其中,禁止新建和扩建白酒企业。酿造白酒是北京限制发展产业, 为了响应国家政策,许多北京白酒企业在京外建立原酒生产基地,在北京进行分装生产。


如果《细则》第二条生效,随着北京限制产业政策进一步收紧,未来,北京白酒酿造企业越来越少,白酒生产许可企业可能不复存在。


用酒精制成的伏特加、朗姆酒等酒,深受世界广大消费者喜爱。


酒精是酒的主要成分,白酒生产中适量添加,能够改良成为年轻消费者喜爱的产品。


但是由于大量的负面报道,酒精已被炒作成了损害身体的一大杀手,致使消费者认为,添加了酒精的白酒就是劣质酒。


通过多年的消费教育,使消费者形成了配料表中含有“酒精”的酒是“酒精酒”、是“劣质酒”的认知。


《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食用酒精勾调的液态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其配料表应标注食用酒精,不应标注酿造食用酒精的粮谷原料;各种配料应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序。”届时,含有酒精的液态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将在标签中进行标注,消费者眼中的“酒精酒”将一览无余。


此外,《细则》还对生产场、设备设施、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试制产品检验等制定了详细审查规定。


《细则》在规范白酒行业发展的同时,为了使其更加合理和人性化,从12月15日起至明年1月15日止,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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