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部分省、市、自治区陆续出现多起关于泸州老窖二曲酒标签的诉讼案件。原告或仅以商超卖场公司单独作为被告,或以商超卖场公司和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以“泸州老窖二曲酒标签标识存在误导、欺诈”或“食品安全问题”为由,要求商超卖场公司或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给予3倍或10倍赔偿。对此,泸州老窖公司高度重视,积极依法应诉。
案件进展情况:
2016年3月1日,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商超卖场公司和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胜诉,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不服提起上诉。5月17日,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6年3月11日,大连市某某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商超卖场公司向原告返还购物款并支付500元赔偿金。随后原、被告均提起上诉。4月27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5月16日,泸州老窖公司收到法院通知,作为案件第三人参加诉讼。
2016年5月17日,鞍山市某某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商超卖场公司和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胜诉,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目前,案件已开庭审理数起,其余案件将陆续开庭审理。
此事听听网友怎么看?
@谷海宾 红高梁酒 :谣言止于智者,食品安全大于天,相信老窖公司经历此次风波,对酒品的质量会管控更严!
@好酒:这件事老窖没错,是城门失火 殃及池鱼而已!政出多门,企业难档!
@Andy宣恒:真金不怕火炼
@我心永恒:从来都相信老窖的质量
@瑜:事实胜于雄辩
附判决书(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