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过年,这种卖酒套路又死灰复燃!市场监管局已出手

作者:淘气的葡萄酒网 更新时间:2023-01-26 20:36 阅读:937

临近过年,这种卖酒套路又死灰复燃!市场监管局已出手


假酒越来越多,买到假酒的人越来越多。在各种假酒、造假方法、卖酒套路被先后曝光的同时,制假者为何能屡"骗"不止?


用一张尾号为6、9或者连号的百元大钞,就可以换购一箱价值几百上千元的酒?临近过年了,这种换购骗局又来了!


12月30日,镇坪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一起“人民币换购酒”的违法经营案件,扣押现场用于非法经营的白酒35箱、红酒12箱。


当天,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在国心大酒店,有人打着品鉴换购活动的旗号,称“进店扫码转发微信朋友圈,既可免费领取价值68元红酒一瓶;凭编码尾号是6的一张百元人民币,即可换购价值768元窖藏贡酒一箱(6瓶)”。


同时,微信朋友圈中也出现不少类似广告,在群众中迅速传播。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当即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扣押剩余白酒和红酒,并进行调查取证,立案处理。


临近过年,这种卖酒套路又死灰复燃!市场监管局已出手


经调查,这种“金娇银娇”牌窖藏贡酒是由毫州市东方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购入,规格为每箱500ml/瓶X6,数量97箱,有厂名厂址和白酒生产许可证,但每箱成本价仅58元。


经营者对外宣传虚构原价768元/箱,而销售却全部以100元/箱进行,没有发生过原价销售情况。


扫码转发“赠送”的“东联庄园”牌葡萄露酒也是由该公司购入,每箱750ml/瓶X6,数量50箱,每箱成本价仅22元。


临近过年,这种卖酒套路又死灰复燃!市场监管局已出手


经营者发布“人民币换购酒”的广告行为涉嫌将人民币作为奖券使用,且宣传原价虚高,涉嫌虚假宣传和违法经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定。


但不明真相的市民却趋之若鹜,因“贪小便宜”心里纷纷掉入营销者精心策划的“消费陷阱”。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临近过年,这种卖酒套路又死灰复燃!市场监管局已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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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套路一般都会傍大牌、茅台镇、五粮液、汾酒、洋河、西凤等名牌无一幸免,或是起个高大上的名字。套路都是尾号带9或是6或是连号就可以换购。


虽然每张人民币都有单独的号码,但是尾号为6、9或者连号的百元人民币其实很常见,跟普通人民币没什么两样,目前来说毫无收藏价值。


这种套路的目的就是将消费者的头脑搞晕,稀里糊涂地掏钱买了酒还自认为赚到了便宜。


所以提醒各位,对于这样的换购活动,一定多个心眼,天上不会掉馅饼,切不可贪小便宜兑换质量得不到保证的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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